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一年累计有11天,具体假期如下: 1、元旦,在1月1日放假1天; 2、春节,在阴历除夕至正月初二放假3天; 3、清明节,在清明当日放假1天; 4、劳动节,在5月1日当日放假1天; 5、端午节,在端午当日放假1天; 6、中秋节,在中秋当日放假1天; 7、国庆节,在10月1日至3日放假3天。 劳动者法定节假日被安排加班时,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300%支付加班工资,同时,不能通过补休拒绝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