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监理承担哪一些责任 |
释义 | 要承担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要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法益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如果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触犯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只不过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罚。 二、为什么工地停工? 工地停工的原因如下: 1、出现极端天气必须停止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6、政府相关部门因环境治理、噪声污染等原因叫停施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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