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新的单位开设新的公积金账户,且需要准备好开户证明; 2、到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注意要一式四联,送到到新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相关的手续以及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4、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由现在所在单位,主管理公积金的部门,开具一封公积金转移函,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接收单。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公积金是有个人专属账户,这个账户不存在时限要求,不会清零,不会完全划入统筹账户。在缴存地换工作的情况下,公积金账户在本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在新单位入职后启封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职工本人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