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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目前北京商业房限购政策包括
释义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交易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商业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
    商业房屋产权过户费用包括一方面是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包括: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另一方面是卖房人应缴纳税费包括:
    1、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房款的1%计算。
    西安市限购政策及改进吗
    1、2018年6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就是为了提高限购门槛:那么在全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手房交易条件由此前的“满二满五”放开至“满二满三”。
    2、西安市房管局建立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也是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这些进行分类登记。
    而且每个家庭也就只能一次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那么还可以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
    3、《通知》对于那些刚需家庭也是要有一个确切规定,比如说像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这种就是不属于刚需家庭。公证摇号售房时;
    也是没有办法保证有低于50%比例的房源来保障刚需家庭,而且还要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这样的顺序来进行摇号排序。如果是刚需家庭在这次没有摇号成功,它是可以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
    西安市购房新政总结要点如下:
    1、二手房交易由满二满五现在放宽至满二满三。
    2、每个家庭也是只能参加一个住房项目的摇号登记。
    3、如果是意向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这些必须保持一致才行。
    4、未婚、离异不满三年的单身人群它是不属于刚需家庭、要知道摇号优先保证刚需人群。
    5、购房人群大于开盘套数时优先刚需人。
    限购政策对购房合同有哪些影响
    1、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
    2、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那么就需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3、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期限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合同处于迟延履行状态,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那么这种属于违约情形,对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另一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北京户口无房户政策
    1、北京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
    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2、北京市规定,1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要求申请人取得本市城镇户口,年收入10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米及以下。
    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
    申请北京户口的途径: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获得北京《工作居住证》满三年可以申请北京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福利房政策
    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
    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值的,人们需要用货币去购买,交换。
    在计划经济中,人们所有的剩余价值都被国家收归国有,国家利用这些剩余价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业单位盖住房,然后按级别,工龄,年龄,居住人口辈数,人数,有无住房等一系列条件分给一部分人居住。
    居住的人实际支付的房租远远低于建筑和维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
    自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后,我国逐渐取消了福利分房。
    199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文件出台,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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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9: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