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计入烟叶税计税依据的有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烟叶税的征收内容具体如下: 1、烟叶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烟叶收购的单位; 2、烟叶税的征收环节为烟叶收购环节; 3、烟叶税的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 4、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烟叶的收购金额; 5、烟叶税的征收机关为地方税务机关。开征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的负担。 烟草税的征收规定具体如下: 1、统一全国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格式和内容,对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的项目进行删减,以提高发票的开具效率; 2、允许收购单位在附有收购明细表的情况下汇总开具,这样既方便出售人销售.又方便企业收购业务的顺畅开展; 3、为加强对烟叶采购过程中现金流的监管,应要求各烟站收购资金的支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这样可以减少采购人员通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行为,同时也可以有效减少由于实际现金流与票据不符造成的税收流失。 综上所述,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叶收购环节由烟草收购公司缴纳的。另外,烟叶税的税率与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相同,也是20%,税率没有改变。因此,征收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烟叶,是指烤烟叶、晾晒烟叶。 第三条 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 第四条 烟叶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