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里办怎么打印医院电子发票 |
释义 | 1,进入【浙里办】,点击第一个浙里办政府,进入; 2,然后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头像+名字后面的【个人中心】; 3,然后点击【我的票据】,点击你要开具票据的信息进入开票界面; 4,然后点击【票据预览】按钮; 5,在票据预览页面,长按手机屏幕,弹出窗口,点击【保存图片】按钮即可。 如果想将发票打印出来,可以将刚才保存的图片发送到电脑,然后在电脑中打开发票图片,右键单击,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打印即可,打印之后就可以报销了。 法律依据: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医疗收费票据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医疗收费票据种类,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八条医疗收费票据一般应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确定具体联次。医疗收费票据的规格、式样等由财政部商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九条门诊收费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业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间、姓名、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式、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合计、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其他医保支付、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住院收费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业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间、姓名、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式、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合计、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其他医保支付、自费、收款单位、收款人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下列医疗收入,应当使用门诊收费票据: 一)诊察费; 二)检查费; 三)化验费; 四)治疗费; 五)手术费; 六)卫生材料费; 七)药品费,包括西药费、中草药费、中成药费; 八)药事服务费; 九)一般诊疗费; 十)其他门诊收费。门急诊留院观察患者收费使用门诊收费票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为住院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下列医疗收入,应当使用住院收费票据: 一)床位费; 二)诊察费; 三)检查费; 四)化验费; 五)治疗费; 六)手术费; 七)护理费; 八)卫生材料费; 九)药品费,包括西药费、中草药费、中成药费; 十一)一般诊疗费; 十二)其他住院收费。 第十二条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串用。 第十三条下列收入,不得使用医疗收费票据: 一)住院押金、预收诊疗费等预收款项;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疗机构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级补助收入。即医疗机构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的补助收入; 四)科教项目收入。即医疗机构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开展医疗业务、教科项目之外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培训费、租金、食堂收费、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接受捐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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