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执行通知是给被执行人的,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一般以以下形式送达: 1、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取 2、司法专邮邮寄送达被执行人 3、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4、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单位)送达,由办公室、前台等部门签收 5、法官亲自到被执行人(公民个人)直系亲属的住所地、暂住地、工作单位送达 6、被执行人拒不签收的可以留滞送达,法官做笔录,牌照,可张贴在住宅、单位的明显位置 7、公告 8、被执行人为其他国籍的,可通过大使馆转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