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山社保卡为什么门诊不能用?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使用《中山市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外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 (二)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三)经审核属违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 (四)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的费用; (五)未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 (六)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