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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右小腿截肢出院后有吗护理费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通常都会涉及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在事故中受到人身伤害致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由他人对其生活进行照料而向护理人员支付的费用。护理费应当分为住院期间的护理、出院后的护理和定残后的护理。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21条,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再根据“损失填补”的原则,只要受害人因伤需要由他人护理,均需赔偿护理费。在住院期间的护理应受到赔偿已毋庸置疑,但许多人在主张赔偿时往往忽略了出院后的护理和定残后的护理,而有时这部分的费用还挻大,如果没得到赔偿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要提醒一下的是,受害人最好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出院后或定残后需要护理,否则,比如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通常只赔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另外,关于护理费标准的计算,同样根据上述条款,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的损失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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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