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病历主要看什么 |
释义 | 看病历主要看的如下: 1、客观性病历资料,是记录患者症状、体征、病史、辅助检查结果、医嘱等客观内容的资料,以及为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向患者交待情况、患者及家属签字的医疗文书,一般包括: (1)首页; (2)入院记录; (3)出院记录; (4)出院诊断证明; (5)体温单; (6)医嘱单; (7)化验单; (8)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9)特殊检查和治疗同意书; (10)手术同意书; (11)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12)病理报告单; (13)护理记录等内容。 2、主观性病历资料,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通过对患者病情发展、治疗过程进行观察、分析、讨论提出的诊治意见等而记录的资料,多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以及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一般包括: (1)病程记录;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 (4)手术讨论记录; (5)疑难病历讨论记录; (6)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内容。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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