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的待遇 |
释义 | 当兵的待遇: 1、一次性奖励金; 2、家庭优待金; 3、部队津贴; 4、退役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 5、学费补偿。不同地区和不同兵种待遇不同,发放津贴和补助也不同。当兵期间,伙食、服装、被褥等,全部由部队提供。义务兵服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相当数量的可以转改为士官。士官月工资根据不同地区情况而定,往后逐年增加。退伍后可领取相当的补助金,以及各工作单位的优先录取权。一次性奖励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8000元、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本科在校生每人5000元、专科在校生每人3000元。家庭优待金每年度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计算,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按基础标准增发100%,专科生按基础标准增发50%。进藏和高原条件兵家庭优待金按基础标准的3倍发放,同时享受大学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发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八条 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兵的流程是什么 当兵的流程: 1、 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本人没法在规定的时间亲自前往登记,可委托他人进行登记; 2、初检、初审,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并将初检、初审的结果上报县征兵办; 3、 体格政审,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4、走访调查,政审通过以后,需要安排人员走访调查; 5、审批定兵,由县征兵办根据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情况,择优定兵; 6、张榜贴示,乡镇、街道武装部到处贴示; 7、批准入伍,以上程序都无问题,批准入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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