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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妈属于乳腺癌脑转移,是国家免费治疗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属于,肿瘤的转移途径中就有种植转移这一项。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的意思一般是指,在我国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因为其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从而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事故。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我妈这属于乳腺癌脑转移是国家免费治疗吗?
    法律分析:不属于,肿瘤的转移途径中就有种植转移这一项。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的意思一般是指,在我国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因为其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从而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事故。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我妈妈这属于乳腺癌脑转移算不算国家免费治疗?
    法律分析:不属于,肿瘤的转移途径中就有种植转移这一项。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的意思一般是指,在我国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中,因为其违反了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从而导致患者的人身损害事故。一旦出现了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在处理纠纷时,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中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甲状腺癌手术后,旁腺严重损伤是医疗事故吗?
    法律分析: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脑动脉瘤介入手术后脑梗死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发现甲状腺癌伴淋巴转移,淋巴结肿大形态不佳,医院也知道做了穿刺,
    医疗事故鉴定后,患者方要想得到赔偿可以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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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