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近补缴社保的新文件规章有哪些? |
释义 | 规章如下: 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章,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现在我国有一部分的退休人员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但是其社保缴纳并未达成所规章的条件,不符合实际要求。此外,我国的社保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多缴多得”的原则。 社保补缴需要满足一定的如下条件: 1、年龄是一般要达到50岁,55岁或者60岁; 2、缴纳过社保,但是社保累积缴纳年限不足15年; 3、本人有一次性补缴社保费的意愿; 4、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最近补缴社保的新文件规章有哪些?新政策有哪些有哪些有两点,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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