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等。 交通违法危害如下: 1、交通违法行为有:逆行、超速、超载、闯红灯、随意变道和掉头、占用非机动车道、在人行道停车、酒驾和醉驾强行加塞、违法超车、不按规定打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2、客车超员的危害: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质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害性也相应增加。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