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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
释义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
    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比如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21年12月11日,那么到2022年12月12月10日24小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
    什么是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点,您了解了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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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