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被辞退,相关文件应当装入个人档案。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九条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治审核材料; (六)参加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