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对话和通讯记录是涉及夫妻之间重要证据之一。因此,如何保存这些记录显得尤为重要。在保存对话和通讯记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存所有的文字记录,包括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等,保留原始记录,不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2.保存电话录音,需要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且在录音时告知对方正在录音。 3.保存视频或语音通话记录,保留原始记录,同样不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4.最好将记录备份到另一个设备或云端存储,以防遗失或被删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归属于个人:(七) 一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法定证据的,由人民法院责令停止妨碍,可以并处罚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婚姻家庭财产分割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夫妻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份额,由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