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空坠物的规定如下: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 1、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2、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记者粗略梳理相关报道发现,2017年6月以来,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庆高空坠物事件就多达数十起。 二、高空坠物砸处理方式 1、首先要对作伤进行救治,拨打急救电话,并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知物业公司人员到场; 2、确定高空抛物者,由高空抛物者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不能确定高空抛物者,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4、如果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三、高空坠物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