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历代封建法律中所称的亲属包括? |
释义 | 法律分析:历代封建法律中所称的亲属范围不尽相同,但大体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亲属关系的界定也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1.《大清律》第二十三卷:“亲属者,……自父母、子嗣、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舅、姑、表、姨、内外戚等。” 2.《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姑妈、舅、姨妈、表兄弟、堂兄弟、外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亲属关系分为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旁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子女、伯父、叔父、姑妈、舅舅、姨妈、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外戚。” 总结:历代封建法律中所称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舅、姑、表、姨、内外戚等。随着历史的变迁,亲属关系的界定也发生了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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