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户口没迁走怎么办 |
释义 | 房子卖了户口没迁走可以找到对方协商来进行一定的处理,要求对方尽快的将自己的户口迁走。卖房迁户口需要办的手续有需要在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的一个月内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在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以后,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以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户口迁出的申请只能由申请人主动提出,公安机关只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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