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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户口没迁走怎么办
释义
    首先,不管户口是否在老楼房所在地,只要有房产证就必须得到搬迁的相应补偿:分房或给钱。其次,要想进户口就必须有房主的户口后才能迁入其他人员户口。
    一、户口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原则上,户口迁出以后,是可以迁回原籍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我国户口迁移政策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
    需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2)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
    一般需要有3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缴费年限的人员,本人、以及与其共同居住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当地办理落户。
    (3)在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
    由于城市人口规模偏大,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自的落户政策。比如:北京、天津等地,一般都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等政策。
    (4)在村镇迁移落户。
    一般需要经过当地村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报有关部门备案以后,同意接纳的,方可落户。
    2、从上述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可以看出:原则上,户口迁出以后,还能迁回原籍,具体理解如下:
    (1)对于往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包括租房居住)、工作满足相应年限,就可以迁回原籍;
    (2)对于往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一般都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投资办企落户。上述落户,都需要满足一定的硬件条件,即便是迁回原籍,也是要大费周折的。
    (3)对于往农村迁移落户的人员来说:一般需要取得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另外迁回农村,还会涉及到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问题。所以,对于农村户口来说,迁出来容易,再迁回来就比较复杂了。
    总之,户口迁出以后,如果往县级市的市区迁移落户,比较容易;如果往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迁移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硬件条件;如果往农村迁移落户,一般需要征得当地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部门同意。
    二、买小产权房利弊,好房子买小产权房好不好
    1、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也就是说购房者的法律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小产权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办理贷款买房需要以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是小产权房不被国家承认,不具备合法资格,没有国家出具的合法产权证房产,银行是不会放款的。
    3、小产权房产无法过户。
    同样的道理,没有房产证,也就没有相应的产权,房屋就不具备被过户的资格,这样的话,房屋只能限于购买者自己使用,不可能让子女继承,房屋就显得没有价值。
    4、户口无法迁入。
    由于购买小产权住房无法迁入户口,所以购房人及其子女无法获得当地的免费医疗和义务资源。
    5、小产权住房无法上市流通。
    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件,自然也就不可能在市场上流通,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收益和继承等权利。
    6、小产权住房没有占地补偿。
    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
    7、政策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现阶段国家还没有对小产权房产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具有无法预知的风险。虽说“法不责众”,但是因为购买小产权住房的人群相对于购买合法房产的人群来讲只能算是“小众”,不可能得到法律庇护,购房者也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三、农村户口将房子卖掉了能买楼吗
    如果房屋出卖,通常需要转移户口,因为别人可能需要迁入户口。1、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2、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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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3: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