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梅州土地使用证能否抵押贷款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 1、《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2项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2、一般来说,出让取得的土地可以抵押,划拨取得的土地有一定限制条件,经政府同意后也可以。所以,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且是出让取得的土地,可以用于抵押贷款。集体土地使用证也有一定限制条件,工矿企业、商业用地连同建筑物是可以的进行抵押贷款,但仅为空地一般来说是不予抵押。农村住宅目前还不能用于抵押。 故而梅州土地使用证虽然能用于抵押贷款,但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只有竞拍方式获得的农村集体四荒地经营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贷款,住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不能用于抵押。 一、房屋抵押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三)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四)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七)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八)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九)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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