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此外,居住权不得转让与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