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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继承税是多少
释义
    1、我国法律没有遗产税,继承遗产时原则上是不收取费用的,但由于继承房产类不动产时需要进行产权变更,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税费。
    2、继承死者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而和死者没有血缘关系的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则属于赠与行为,要征收契税,契税约为3%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3、赠与按3%税率缴纳契税,按0.05%税率缴纳印花税。
    一、南京房产证税率收费标准
    购房人房产证契税征收额度以当地政策为准,了解南京房产证契税,购房者买房时而不至于毫无思绪。房产证契税还是要根据不同城市而有所改变,但是波动不是很大。
    如购买新房,需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需交总价1%,90-144平米交总价1.5%,144平米以上交总价3%,二次购房均交总价3%,另有工本费1000元以内。
    如购买二手房,缴纳契税:90平米以下需交总价1%,90-144平米交总价1.5%,144平米以上交总价3%,二次购房均交总价3%。
    新房产权证办理涉及税费:契税(住宅144平房以上税率为3%)、印花税(住宅90平米以下免征,其它按销售价0.05%征收)、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等,主要为契税和印花税,其他金额都比较小!需要的材料:合同、发票、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该房有按揭贷款,产权证必须由房产公司办理并办理抵押登记。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是指对契约征收的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契税中所涉及的契约,包括土地使用权转移,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转移,应该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送、交换等。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固定来源,在全国,地方契税收入呈迅速上升态势。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
    二、云南契税最新政策查询
    (一)契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二)契税税率。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三)契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为纳税人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下列行为: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三是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四)契税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五)契税应纳税额。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六)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七)契税申报缴纳时间。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八)契税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九)契税征收管理。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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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