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地产广告不是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一、商家发的宣传单也是要约邀请吗 商家在街上所散发的宣传单并不一定是要约邀请,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要约。《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二、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是: 1、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必须向想与要约人签订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3、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内容;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5、要约应明示发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录用通知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什么 录用通知书是单位经过考核之后向决定录用的劳动者单方发出的愿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文书; 换言之,单位之所以要发出录用通知书,主要是表达了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两个特征: 1、内容具体明确;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由此,可以看出,录用通知书,实际上就是一种单位发出的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