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合法。收据作为还款、退款的证据之一,其提供根据谁主张谁提供的原则。但是,收据不是退钱钱的唯一依据。再收据遗失可以按以下处理:(1)如果《收据》是两联或三联单,那么虽然丢了,但是对方是有一联或两联的存单的。可以要求查存单。(2)如果只是手写的纸条《收据》,那么可以查和对方的银行转帐记录。如果没有转帐记录,那么可以寻找证人和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3)有了初步证据,对方仍然拒不认帐,就要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过了诉讼时效。最后,收据遗失可以发收据遗失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