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 |
释义 | 一、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有哪些 1、拘留所与看守所的区别有5个,分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看守所是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 (2)适用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3)法律依据不同。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设置,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4)使用目的不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5)适用机关不同。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是刑事羁押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什么情况下才会进看守所 会进看守所的情况有以下: 1、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