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其实董事会在建立之初,都会有关于表决权方面的协议,这是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协定。比如在董事会讨论某项议题时,需要超过占70%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通过,因为对于公司决策来说,公司不可能仅50%的支持就草率地通过某项决议.但是,作为占有51%绝对多数的大股东来说,虽然不能一票通过,但是却可以一票否决.这也算是大股东的特权。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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