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转学要看什么性质的转学,一种是转入另一所学校,按着章程走,学籍也跟着走,另一种是属于借读性质,章程内无法转走学籍(如果有一定的关xi的话这也是小事),最好弄清楚是转学还是借,读。学籍在以后是有用的,最好在就读的学校(可以避免一些回原先学校办理相关事宜的麻烦)。 法律依据: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一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