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公司名称;2、预先核准通过后,提交公司章程,股东资料等材料;3、审核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设立登记通知书;4、根据通知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