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大诉讼法是哪三大 |
释义 | 三大诉讼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是关于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 2、民事诉讼法是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3、行政诉讼法是关于调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程序法律。 具体包括侦查机关立案、侦查、采取扣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审判、宣判、执行等程序。 2、民事诉讼法是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3、行政诉讼法是关于调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程序法律。 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共同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 5、实行回避制。 6、实行两审终审制。 7、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8、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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