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前往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窗口提供身份证办理打印个人征信记录; 2、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手机号配合身份证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提交个人征信记录查询申请,通常72小时内手机会收到征信中心发送的查询码。再次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登录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输入手机短信的查询码即可查阅个人征信资料,在页面最下面可以生成PDF文档下载保存。 一、查询个人信用证明材料 个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1、本人查询信用报告 个人向查询点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2、委托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