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
释义 | 1、雇主有意拖欠。多见于餐饮、制衣、制鞋等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计算机类企业也出现此类情形,雇主有意拖欠,有钱也不发给进城务工人员。 2、一些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使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不时能按时领取。 3、将拖欠工资做为留住人的一种手段。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用尾欠作为留人的手段。包工头普遍担心春节后人手缺乏,或者跑到其他包工头那里,往往拖欠进城务工人员一部分工资,一般在600元左右,强迫进城务工人员来年继续在其手下干活。 4、垫资施工是欠薪的根本原因之一。据调查,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潜在规则”:多数开发单位都将“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工程款”作为招标的一个必要条件,等工程进展到一定程度,开发商再将工程款分期分批拨付给施工单位,这就给拖欠工资问题埋下伏笔。 5、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欠薪。进城务工人员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低,认为老板给不给钱,或者什么时候给钱,是老板的事,自己拿他没办法。 6、政府工程资金缺口大,造成拖欠。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当农民工遇到欠薪的情况时,需要冷静然后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首先农民工可以和老板协商解决,这个方法是最便利的; 2、如果农民工和老板确实不能协商解决欠薪问题,而老板又一直拖欠工资不发,此时农民工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农民工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需要提醒的是,当农民工遇到欠薪的情况时,切记不要使用违法手段去讨薪,如:暴力威胁、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以免讨薪不成反而使得自己触犯国家法律。 二、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措施 1、建立施工企业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约束和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职工工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在工程合同价款中列支,专款专用。 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将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是施工企业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必须与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依法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保险福利的权利,并在规定期限内持进城务工人员名册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施工企业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施工工程期限小于一个月的或者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一个月的,另其约定。五是在工程建设期间及工程竣工后60日内,有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工资保障金,及时发放拖欠的进城务工人员工资。 2、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办理项目审批,不予立项、不予开工建设,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限期付清。 3、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拖欠进城务工人员资问题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不力,没有及时完成清欠任务的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将向社会公布进行曝光。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拖欠举报投诉电话,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监管,促使每个建设领域企业依法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进城务工人员工资。 5、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其主要由政府财政出一部分资金,组成欠薪保障应急基金,专门用于应付突发性、群体性的欠薪纠纷。浙江省嘉兴、温州已经建立这一制度。其主要针对进城务工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抗市场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存在时间成本和程序复杂难以让进城务工人员接受的情况下,有效地保证进城务工人员群体临时性的生活救济。 6、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维权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法律法规保护意识,有关部门应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清欠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工程款拖欠的,农民朋友能及时向政府反映。 7、国家应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抑制不合理的投资行为发生,以切实防止新的拖欠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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