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产假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产假的计算一般来说,实际产假天数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产假工资按照合同规定,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照正常工资支付。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产假,“工资”应全拿。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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