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支内回沪最新政策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当场核对后退回); 2、居住证人员须提供有效期限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并签名; 3、勾选“网上查询凭证”的人员,须提供查询界面的截屏并签名; 4、勾选“存折或金融机构凭证”的人员,须提供个人账号信息页和申报月页的复印件并签名,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勾选“社保经办机构证明”的人员,须提供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的证明;上述三类人员的养老收入,均以网上查询凭证、存折或金融机构凭证、社保经办机构证明中的金额为准; 注意事项: 1、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取消发放帮困补助;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人员,暂停发放帮困补助,待申报并复核通过之月起重新恢复发放; 3、根据国家和各省市的养老金增资办法,本年度的养老收入应高于上一年度金额; 4、当事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在《复核表》的“承诺人”处签名。如伪造申报材料或提供不真实信息,冒领、多领帮困补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实际情况,在“养老收入证明”栏的“网上查询凭证”“存折或金融机构凭证”“社保经办机构证明”“单位证明”至少勾选一种申报方式。勾选“单位证明”的仅限养老收入尚未纳入社会统筹发放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