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广州的陈公博,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出席会议,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也出席了大会。 法律依据: 《国家文物局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保护规划意见的函》 一、原则同意所报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保护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