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放弃房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财产的分割方式,若协商一致,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的归属,依据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起诉到法院,根据离婚判决书判决的结果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无须经他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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