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正确评估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然而,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与保险事故无关,则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因此,如果被保险人患有急性白血病,但未履行告知义务,且该疾病非保险事故导致,则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将无法获得索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向被保险人发问;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正确评估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但与保险事故无关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与保险事故无关,则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