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15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新人社发[2016]57号文件通知,2015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004元(含私营企业),月平均工资4417元,较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285元。全区地方国有农牧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21202元,月平均工资1767元,较2014年国有农牧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增加115元。按此工资标准,2016年地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将由2015年的4132元调整为4417元。每个地区情况不同政策也都有所变化一般来说2200元左右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