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型冠状病毒医药费谁出 |
释义 | 一、新型冠状病毒的医药费由谁出 新型冠状病毒患者的治疗费,财政部明确患者治疗费用,对于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中央财政补助60%。对于疑是病例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的补助。例如北京地区对于疑似和确诊轻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北京市患者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北京市财政予以补助,不需要个人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新型冠状病毒期间的工资待遇 受疫情影响的返工迟延可归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均无过错,属于可归责于双方之外的额外风险。对于这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当事人无法按照原定方案履行合同,因而必须作出某些调整。因此,返工迟延期间的工资发放,双方亦可秉持公平、合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协商处理,可以优先安排员工在“延迟复工”期间休年休假,或者待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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