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司法偏见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由于过去的个人经历、社会背景、个人偏见等原因,对某些事实或证据形成了错误的认识或观点。司法偏见会对法官的职业道德和公信力产生影响。首先,司法偏见会影响法官的判决结果,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司法偏见会破坏法官的公正形象和职业操守,降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必须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官应当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不得有偏见,不得徇私枉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必须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综上所述,司法偏见会对法官的职业道德和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应当受到严格的制止和打击。法官应当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