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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不让男方见孩子怎么解决
释义
    父母离婚后,女方不让男方探望子女的,可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男方有不利于子成长的情节,需要中止探望的,中止探望情形消失后,男方可以书面向法院请求恢复探望;
    2、如果女方无故不让男方行使探望权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望权。
    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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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