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遗嘱的流程: 1、列清遗嘱内容,理清遗嘱范围; 2、指定继承人,明确遗产的归属; 3、列明继承份额,明确遗嘱的执行方法; 4、指明继承人的附加义务,设定遗嘱适用前提。 法律认为有效的立遗嘱方式有哪些 法律认为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如下: 1、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