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华社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与国家广电总局平级,为正部级单位。同级行政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中国科学院,国家广电总局等。 新华社的前身是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成立的红色中华通讯社(简称红中社),1937年1月在陕西延安改为现名。 新华社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除台湾省以外的各省区市均设有分社,在台湾省派有驻点记者,在一些重点大中城市设有支社或记者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有分支机构,在境外设有180个分支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