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量债权人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存量债务与流量债务是经济活动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存量债务指在某一时点上的债务总和,而流量债务则是增加的债务。存量与流量的划分对于理解经济变量的关系至关重要,如国民收入与国民财富的关系。存量债务只能通过流量债务的变化来产生,即新增加的国民财富是通过新创造的国民收入来计算的。 法律分析 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存量债务就是在某一时点上测度的,其大小没有时间维度,即存量债务就是增加的债务,积累的债务,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债务的总和。存量与流量的划分,对于理解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变量的关系及其特征和作用至关重要。流量来自存量,如一定的国民收入来自一定的国民财富;存量又归于流量之中,即存量只能经由流量而发生变化,如新增加的国民财富是靠新创造的国民收入来计算的。 拓展延伸 存量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 存量债权人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点上已经存在的债权人,他们对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形成且尚未清偿。在法律上,存量债权人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首先,存量债权人有权依法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包括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其次,存量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清算或重组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清偿债务时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得到偿还。此外,存量债权人还有权参与债务人的重组协商和破产程序,以保护自身的利益。综上所述,存量债权人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和权益保障,以确保他们能够合法、公正地获得债权的履行和偿还。 结语 存量债权人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点上已经存在的债权人,他们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他们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破产清算或重组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存量债权人还有权参与重组协商和破产程序,以保护自身的利益。他们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权益保障,确保了债权的履行和偿还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条【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