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贷款 具备的条件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 满12个月以上; 2、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3、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二)贷款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 1、购买: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提供 购房合同 及首付款发票;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付款 收据 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证明材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协和 房屋产权证 、税契完税发票。购房或集资建房是配偶方的,提供 结婚证 复印件或 结婚 证明。 2、建造(翻建):提供规划部门批准建房文件、建房 施工合同 及购买建筑材料(不含装饰材料)的发票。 3、大修:提供本人或爱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大修该房屋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符合上述条件,发给职工 拉萨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手册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 身份证 、 户口 薄等有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双方收入状况证明; (5)单位协助扣款 承诺书 ; (6)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7)担保或抵押资料; 5、职工扣款账号或卡号。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委托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还款携带以下材料: (一)提前还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身份证; (三)贷款账号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资料-管理中心审批开具提前还款证明-到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