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冤案找哪个部门申诉 |
释义 | 可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院,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民事诉讼出现错误的判决时,申诉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上诉和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向法院申请再审。 一、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上诉和抗诉的区别如下:1、主体上:有权上诉的主体包括: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的;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有权抗诉的主体包括:仅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2、理由上: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当事人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而抗诉必须是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3、提起方式上:上诉的方式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抗诉的方式,应当提交抗诉书,不能采用口头形式。4途径上:提出上诉有两条途径,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提出抗诉仅一条,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检查院,不能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 二、怎样申诉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出现错误的判决时,申诉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上诉和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三、民事诉讼对再审不服怎么办 民事诉讼对再审不服可以申请抗诉。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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