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这样写:1、双方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事故是怎样发生的;3、交通事故证据和事故形成原因分析;4、双方当事人造成事故的过错和责任,或者意外原因;5、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其公安机关的名称是什么,还有认定的日期是多久;7、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还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