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怎样办理土地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办理土地证的流程是: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 3、初审合格的,发放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房屋竣工后申请登记。农村自建房重建需要的手续有: 1、提出申请; 2、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乡镇政府初审,公布初审意见; 4、县级机关审批; 5、国土资源局核发许可证; 6、镇政府查验; 7、竣工验收合格的,核发合格证; 8、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