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类型还包括债权、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受遗赠财产等类型,以下将针对上述类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说明。 1、债权 夫妻一方出借夫妻共同财产所形成的债权,在离婚时也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以根据具体债权金额,平均分割给双方;也可以由一方承接债权,并根据具体债权金额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形成明确的分割方式后,应及时向债务人告知债权分割情况,避免债务人对离婚及债权分割不知情,导致其向另一方履行还款义务,在已经离婚的双方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夫妻之间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借款,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2条的规定,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2、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 随着文化、科技的发展,国家和大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赋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以排他性使用权和转让权的方式,创造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财产权形式,由此带给权利人的财富也十分可观。该等权利具有人身性,无法像物权一样对其进行分割,所以法律规定仅可就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进行分割。知识产权收益的范畴,《婚姻家庭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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